《关于2022年度预算单位限额内工程施工
单位定点采购的通知》政策解读
围绕建设“四强两区一美”两湾先行试验区的目标。为规范政府采购行为,提高政府采购效率,减少采购环节,更好的服务我区建筑业发展,加快我区项目落地建设。玉林市福绵区住房和城乡建设局起草了《关于2022年度预算单位限额内工程施工单位定点采购的通知》。现解读如下:
一、起草背景
为了规范政府采购行为,提高政府采购效率,减少采购环节,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及《广西壮族自治区财政厅关于公布广西政府集中采购目录及标准(2020年版)的通知》(桂财采〔2019〕72号)有关规定,玉林市福绵区住房和城乡建设局委托广西泰业建设工程管理有限公司通过公开招标方式确定了2022年度预算单位限额内工程施工单位定点采购的施工单位。
二、起草依据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及《广西壮族自治区财政厅关于公布广西政府集中采购目录及标准(2020年版)的通知》(桂财采〔2019〕72号)有关规定,福绵区2021年—2022年度预算单位限额内工程施工单位定点采购公开招标工作经区三届人民政府第4次常务会议通过,会议明确由玉林市福绵区住房和城乡建设局牵头组织开展公开招标工作。
三、主要框架和内容
共4部分,主要内容如下:
(一)本期限额内工程项目施工定点采购的适用范围和有效期
1.适用范围
(1)采购人范围:福绵辖区内各预算单位。
(2)定点采购限额标准:预算单位建设项目批复投资概算或预算在60万元(含)到400万元(不含)以内的市政、房建工程、建筑装修装饰、水利、公路工程以及适用房屋建筑工程施工总承包叁级及以上资质的工程项目实行定点采购。
2.有效期限
本期限额内工程施工定点采购中标单位及其价格优惠率的有效期限为一年,自发文之日起至2022年12月31日止。
(二)限额内工程项目施工定点采购程序
1.预算单位限额内工程需定点采购的,通过“政采云”系统上报政府采购计划后组织实施。由采购人在定点施工单位中标内自行确定施工单位,定点施工单位按文件规定承接业务。
2.具体程序如下:
(1)确定采购需求。
(2)成立采购小组。
(3)采购计划备案。
(4)确定施工单位。
(5)采购合同备案。
(三)限额内工程项目施工定点采购的监督检查
(四)平台公司参照执行
玉林市福绵区人民政府办公室
2022年4月29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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